组织拟订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,编制易地扶贫搬迁、以工代赈规划。统筹推进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和采煤沉陷区及独立工矿区综合治理。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。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,协调有关重大问题。
处 长:宁晓黎
副处长:潘 虹 王 涛 姜洪海(挂职)
联系电话:0931-8929089 0931-8929364